永宁县人民检察院
YONG NING XIAN REN MIN JIAN CHA YUAN
声音开关
语速
放大
缩小
鼠标样式
大字幕
重置
退出服务
永宁县人民检察院
YONG NING XIAN REN MIN JIAN CHA YUAN
永宁县人民检察院
YONG NING XIAN REN MIN JIAN CHA YUAN
3月1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8件“3·15”食品药品安全消费者权益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其中包括督促整治直播和短视频平台食品交易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公益诉讼等案例。
本次发布的典型案例反映检察机关紧盯食品生产、销售新业态中民生关注的新问题,回应社会关切。比如,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针对“网红代言”“直播带货”等网络销售新业态涉及的食品安全问题,发送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并推动出台行政监管指导意见,协助构建销售新业态行业自律机制,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等。
这批典型案例还倡导充分发挥检察建议作用,坚持将诉前维护公益目的作为最佳司法状态。在本次发布的四件行政公益诉讼典型案例中,其中三件为诉前程序案例。此外,本次发布三件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典型案例,探索推进食品药品领域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诉讼请求,让违法者“痛到不敢再犯”。对民生热点问题,典型案例突出检察机关抓点带面,推动系统整治行业内共性问题,并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积极协作配合,形成保护消费者权益合力。
在最高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19年9月至2020年12月联合开展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期间,各级检察机关共立案食品药品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5万余件,办理诉前程序案件3万余件,提起诉讼1600余件,取得了显著成效。
自2020年7月,最高检部署开展了为期三年的“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截至2020年12月,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食品药品安全公益诉讼案件7569件,其中,农贸市场及超市农产品食品违法类4718件,网络食品违法类1887件,保健食品违法类964件。